生活物资应急预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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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活物资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15篇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1

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工作体系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四级城乡基层治理网格体系作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区)应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各村(社区)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骨干流通企业要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兴中心卫生院、新太卫生院要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三、督促协调

各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制定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镇督导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目的

为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异常波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市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水产品、食盐、食糖、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我市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商品价格快速上涨、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重大隐患。

1.4遵循原则

1.4.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4.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4.3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市、区(新区)经贸主管部门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2突发事件分级

2.1突发事件的级次

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深圳市粮食应急预案》执行,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深圳市食盐应急预案》执行。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程度、范围大小分为市级(Ⅰ级)和区级(Ⅱ级)两级。

2.2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2.2.1突发事件发生在市辖区域内两个以上(含两个)区(新区),致使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

2.2.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2.3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2.3.1突发事件发生在市辖区域内一个区(新区),致使生活必需品供应出现异常波动。

2.3.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

成立深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信息委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经贸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市盐业有限公司、市农产品有限公司、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及零售行业协会、食品行业协会等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预警和应急工作,主要职责是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在必要时向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请求支援。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应急响应工作。

3.2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在市经贸信息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按照指挥部指示,召集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应急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3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区(新区)相关部门和主营企业应就各自职能和经营范围,制定相应的物资供应预警应急预案。具体职责如下: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的储备管理与投放网点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下达政府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由市政府提请国务院、省政府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运输投放工作。

市财政委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和发放。

市审计局负责对应急经费开支的审计。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交通运输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主营企业负责对各自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供求、价格和库存情况进行监测,担负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储备任务,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并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投放工作。

出现异常情况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须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48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在处于Ⅰ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根据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8个基本应急行动组。各组成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办、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调查评估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对相关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治安救助组。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警力维持秩序和进行交通疏导。

(四)信息报送组。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本市区域和相关区域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五)新闻发布组。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参与,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起草新闻稿件、开展新闻报道,由新闻发布组指定监管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事件信息。

(六)物资保障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七)交通运输组。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市公安局及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参与。主要职责是在相关物资提供单位运力不足时,组织运送紧缺物资到投放网点。

(八)专家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依托行业协会、大学和科研机构,负责遴选价格、处理公共危机、能源、粮食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建立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预警信息监测

市经贸信息委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物资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互享。

4.2预警信息收集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并深入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4.3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分为2级):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4.4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在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上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情况时,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经贸信息委报告;市经贸信息委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在2小时内同时向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并及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上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5应急响应

5.1响应机制

粮食、食用植物油应急工作,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市粮食集团公司等单位按照《深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食盐的应急工作,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盐业总公司等单位按照《深圳市食盐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指挥部组织协调,属于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市、区(新区)的经贸主管部门必须按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报告,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5.2信息共享和处理

5.2.1信息收集

各区(新区管委会)及街道有关部门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市、区(新区)的经贸部门通报。

5.2.2信息报送

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有关部门报告的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通报有关部门。

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时间发生的事件、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应采取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5.2.3信息处理

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指挥部报告,并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有关情况。

5.3新闻发布

5.3.1新闻发布的管理

市经贸信息委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要根据市政府新闻办要求,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起草新闻稿件、开展新闻报道,由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信息。

5.3.2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市政府新闻办及经贸信息委要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6控制措施

6.1企业供应链采购

市经贸信息委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6.2动用储备

各重要物资储备企业根据指挥部要求,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物资。

6.3组织物资进口

当国内资源不足时,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6.4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由指挥部决定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6.5依法征用

市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7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8应急保障

8.1物质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依职责分别建立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地方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商业储备。

8.2经费保障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费用依《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区(新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所需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资金,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市、区(新区)财政预算。

8.3交通运输保障

生活必需品发生抢购和市场混乱时,各企业运力不足时,由市交通运输委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在生活必需品发生抢购和市场混乱时,及时启动治安救助组,制定维持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9附则

9.1名词解释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指: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上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9.2预案管理和更新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完善和修订工作。

9.3奖励与责任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于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市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9.4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生活必需品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3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关于编制重点盟市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的通知》(内防指复发〔2020〕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规、科学储备,快速反应、精准施策、保障有力的原则开展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二、供应物资调查

(一)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

我市现有城镇常住人口100万人左右,乡村常住人口210万人,按照每日人均用量和计划保障天数,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现状如下:

1.大米。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大米库存2.56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大米约占60%,全市大米日均消耗量约93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27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兴安盟、呼伦贝尔、赤峰、吉林、辽宁、黑龙江等地每日采购437吨左右。

2.面粉。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面粉库存1.9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面粉约占40%,全市面粉日均消耗量约62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32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00吨左右。

3.食用油。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食用油库存4201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人均用量25g/日,日均消耗量约78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54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吉林、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4吨左右。

4.肉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7.34万吨左右(人均用量150g/日,日均消耗量约475吨),本地产能可达1045吨/日,全年总产量在40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5.蛋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5.78万吨左右(人均用量50g/日,日均消耗量约158吨),本地产能约110吨/日左右,全年总产量约4万吨左右,不分淡旺季。若疫情发生,每日缺口约50吨左右,需从赤峰、辽宁等地采购。

6.奶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8.62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300g/日,乡村人均用量1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510吨),本地产能可达776吨/日,全年总产量在28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7.蔬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41.94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500g/日,乡村人均用量3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1150吨),本地市场现有蔬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淡季(一、四季度)本地产能约1.93万吨,日均产量106吨左右,蔬菜自给率不足10%,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外调730吨以上;旺季(二、三季度)本地产能约13.41万吨,日均产量735吨左右,蔬菜自给率可达60%以上,每日缺口420吨左右,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

8.水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27.49万吨左右(人均用量243g/日,日均消耗量约753吨),本地市场现有水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因水果种类繁多,不分淡旺季,且本地品种单一,基本依靠外省采购,若疫情发生,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753吨左右。

9.食盐。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6789吨(人均用量6g/日,日均消耗量约18.6吨),本地市场现有食用盐预计能够满足全市人口180天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本地库存消耗完后,每月需从锡林郭勒、营口及大连等地采购500吨。

(二)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情况

目前,我市初步确定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40家(各旗县市区至少明确3家以上)。如疫情发生,将依托以上企业开展各类生活必需品加工、调入、销售等工作。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市本级救灾物资现有储备情况:36平方米棉帐篷30顶、12平方米棉帐篷389顶、12平方米单帐篷294顶、折叠床886张、棉被5790条、棉大衣1370件。

三、工作任务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或特别重大疫情时执行。一是执行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参考北京、吉林等地,按疫情可在30—40天左右得到控制测算),部分地区封闭,食用油、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20天左右,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二是执行特别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特别重大疫情(参考武汉,按疫情需在50天以上得到控制测试),城市基本封闭,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食用油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一段时间(大米、面粉约20天,食用油约40天),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

四、设立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鞠树文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晓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建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程志峰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树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天鹏市财政局局长

王兴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金柱市商务局局长

孙树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晓东市农牧局局长

李树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俊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赵海军通辽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刘庆文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站长

赵玉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总经理

孙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总经理

邹铁壮市盐业公司董事长

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指挥各旗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活物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市场形势判断生活物资供应紧急状态,提请指挥部实施和终止保供行动。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联络人:赵英君,联系电话:15047468643),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保供工作,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事态变化、存在问题等情况上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作为保障工作组成员和联络员。

五、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米、面、油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必要时积极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分管领导:武立民;联络员:马桂君,联络电话:xxxxxxxx)

市农牧局:负责肉、蛋、奶等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肉、蛋、奶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肉、蛋、奶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包思沁夫;联络员:王平,联络电话:xxxxxxxxx)

市商务局:负责食用油、大米、面粉、蔬菜水果、肉类、蛋类、奶类方面食品等生活物资市场对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蔬菜、水果等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蔬菜、水果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赵俊;联络员:张春晓,联络电话:xxxxxxxx)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疫情期间参与应急保供的重点企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分管领导:孙建国;联络员:阿娜,联络电话:xxxxxxxxxx)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盐业公司,制定完善实施盐类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同时调度重点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的生产加工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单连衡;联络员:魏秀红,联络电话: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目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提出需求,负责制定应急防控物资保障预案,并对应急物资进行调度和发放。(分管领导:穆永春;联络员:王金良,联络电话: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分管领导:李海滨;联络员:陈伟华,联络电话: )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运输通道畅通。(分管领导:康红光;联络员:张汉伟,联络电话: )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物资商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分管领导:董瑞武;联络员:徐枭丹,联络电话: )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机构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分管领导:程志峰;联络员:包套吐格,联络电话: )

市供销社:负责各类农资产品储备及投放。(分管领导:赵颖秋;联络员:安楠,联络电话: )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负责生活物资铁路运输保障工作。(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分管领导:索晓红,联络人:张强,联络电话:xxxxxx;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分管领导:罗彦,联络人:任继国,联络电话:xxxxxx;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分管领导:王昌义,联络人:庞显宏,联络电话: )

各旗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建立相应的生活物资保障机构,制定并及时启动实施当地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监测本地区生活物资市场供求情况,统筹安排本地区的生活物资的供应调度,确保本地区生活物资供应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并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六、工作措施

当在本区域内出现重大疫情特别重大疫情时,由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及时将情况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控。对生活物资市场动态实时监测,掌握辖区内生活物资实物库存数量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原因,预测其动态走势,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生活物资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活物资流通秩序。

(三)加强与外地市场对接。协调我市保供企业与周边省市的市场对接,建立生活物资应急调度保障机制。采取点对点,减少中间环节,高效的货源匹配方式。

(四)畅通物资运输。充分利用免费通行、绿色通道、“三不一优先”等便利政策,严格遵守卫生检疫、交通管控等要求,高效、合规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切实提高对接调运保供质量和效率。保证应急生活物资的加工、生产和运输需要。

(五)加强本地生产能力。指导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生活物资的生产和加工,同时帮助企业解决供电、供水等生产要素的保障。

(六)加强舆论导向。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上的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供应保障工作制度,切实做好生活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等工作,确保突发情况下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质优价廉。

(二)加强沟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对市场生活物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监测预警,进一步摸清生活物资储备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应对疫情突发情况。

(三)加强资金保障。对生活物资保障供应所需经费进行审核拨付,确保突发情况下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对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开支进行审计。

(四)加强动态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物资储备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各级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纪律要求,生活物资保障部门和企业必须服从指挥部统一安排,根据疫情应急保障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保障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相关物资,各企业应按照职能组织生产、保证供给,提供交通等公共服务和组织相应的服务,疫情结束后,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4

根据企业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所需物资进货明细,尤其是外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供应工作实际需要,确保自身养殖需要,确保自身生活必需品需求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5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严防交叉感染,保障防控期间的物资供应,经镇防控指挥部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镇指挥部的统领导下,为加强供给,严稳市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经指挥部研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各村相应成立专班队伍。镇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委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专班由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政办、派出所、市监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负责未经许可经营场所(点)的关停;物资采购、配送、贮存、台账管理以及相关事务统筹安排处置。

2、各村工作专班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供应点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负责配送前一天的物资需求登记,供应点的消毒、购物人员登记、物资的平价供应,保证村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村就可到所需生活物资。

3、镇市监所负责宣传并关停未经许可的经营场所,并且对定点的`超市,对来往人员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建立可追溯制度。同时规定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搞好场所内消毒。

4、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监督物资组织和生活物资购价,搞好配送、蔬菜冷藏、台账管理,采用专车进货并配送到村的方式(原则上在村干部卡点值守附近),保障供应,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保证大米充足供应。

5、派出所负责拒不执行关停的经销门店的打击,重点强制关停菜市场及其它露天经营点,严禁村民擅自出村到街道生活物资,巡查各村经营门店关停情况。

6、如有买品牌奶粉、药品等个性化需求的(烟酒等非必须品除外),请大家单独列出,在群内报市场监管所罗所查收确认,由罗所负责统计。市场监管将尽可能协调满足,如果还有差距,镇指挥部将专门报送市保供专班协调。

三、严肃纪律

1、采购及配送专班要公开物价,及时组织,保障供给,不得虚报冒领、哄抬物价、以劣充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2、镇市场整治专班要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不打折扣,不得变通,否则,将视情况通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3、各村要履职尽责,搞好服务,切实维护广大的根本利益。严格管控供应点的日常经营,每日申报生活物资需求目录与数理,保障群众足不出村的物质采购。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者严肃查处。

4、各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加强监管,平稳市场,全力维护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6

为准时、有效地保障宽敞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应,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依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准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依据“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支配部署,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应,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镇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网格信息员反应,由各网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网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网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网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各指定商超依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状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选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准时进行物资选购。

三、组织保障

1.全部进行物资安排、外出选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选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应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应不准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相互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峻处理。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7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群众基本的生活物资需求,特制定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封闭、统配送、统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小区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小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区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统筹协调选取具有完善配送体系、供货渠道通畅且有较为充足生活物资储备的商超企业:“xx超市、xx百货超市、xx超市”,要求三大超市按照就近原则向封闭社区提供可售物品清单。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区所有小区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社区网格员将“三大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居民微信群中,要求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定点超市。

(三)保障居民所需、明确配送流程。各社区在汇总居民所需物资情况后,要立即对接定点超市落实所需物品数量及具体配送点,“三大超市”负责打包、分装、配送。

社区网格员要按照本小区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超市接单后将商品打包,贴好地址、金额及付款码后,配送至小区地点。由社区网格员提前统收取物资费用,在商超配送物资时与商超配送人员一并结清。

各网格员要主动与辖区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上报定点超市,代为付款并做好台账,疫情解封后统结算。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保供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xx区封闭小区居民必需品保供小组,主要负责物资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各部门、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保供工作综

合协调,组织超市积极做好物资调配,确保超市物资储备充足,配送顺畅;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保供企业各类物资检验检测,确保各类蔬菜、食品保质保量。同时加强价格监测,确保价格平稳;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保供工作情况开展宣传,及时通报因现场管理、工作需要临时调整的方案、公告、通知等需广大居民知晓的信息;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封闭小区居民生活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明确专人对接超市,引导居民所需物资,将居民所需物资配送分发到居民手中;各商超企业负责保证超市物资充足,确保配送顺畅,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流程。要严格人员管理,坚持做到五有三加强,在物资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8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校师生返校上课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等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安全顺利上课,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xx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处置食物中毒或货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成员: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xxx 担任办公室主任xxx办公室主任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疫情防探工作,做好组织、协调。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和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由乡卫生院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乡卫生院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一立即向上级有基部门报告→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以下工作:

(1) 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 学校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乡教育办公室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必须在最短时间内。

(3) 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 班主任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照顾患病学生,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 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指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 学校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

(7)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乡卫生院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 学校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9

为应对各种突发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非常时期粮、油、饮用水、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充足供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畅通信息,避免出现抢购、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正常运行的事件发生,红旗区商务局特制定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形成协调有序,高速、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制,当我区遇到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如:水灾、雪灾、地震、疫病传染等)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充足供应,确保信息畅通,避免出现大范围的群众抢购行为,坚决打击商家哄抬物价等事件的`发生,各部门能够迅速反应,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组织领导机构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以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成立红旗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智聪(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红旗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电话:2048713。

三、工作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统一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信息;随时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并加以预测,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和供销异常等情况,立即上报,并提供监测分析建议、拟定决策建议;协调区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置,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或请求。

2、应急储备企业:新乡市胖东来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丹尼斯百货公司新乡分公司、新乡市万德隆商贸公司、新乡市银基服饰连锁百货等为红旗区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企业,在特殊时期负责提供和销售应急粮、油、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包括大范围的群众抢购行为、商家故意哄抬物价、生活必须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置,以最快的时间,研究采取应急处置行动。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势态,防止秩序混乱,防止造成更大的影响。要迅速调查事件性质、种类、危害程度及涉及范围,迅速启动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二)、派出商务局工作人员对全区库存的日用品、粮油、肉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摸底调查,以掌握以上生活用品的确切数量,对于紧缺用品,要通过应急渠道协调解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和市场规范化管理,稳定民心,防止不法商贩哄抬物价,造成市场运行混乱。

(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工作,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市场有序的原则,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事实真相。

(四)、处置工作结束后,确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总结,完善应急预案并将善后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小组。

六、应急工作保障

1、我局制定基本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主要生活资料有充足的储备。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局制定的保障计划,落实有关储备物资并加强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

2、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定期派出市场监察人员对全区的各项日用物资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日用物资流通的各项基数,以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供应。

3、应急物资的供应实行局分级负责制。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或跨地区应急物资的调控和调度。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应急物资供应,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政府请求援助。

4、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和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由我局制定计划,区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10

一、基本原则

1.按实申领统一调配原则。使用部门应根据人数、疫情、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申领,不得夸大或隐瞒,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统一调配。

2.防疫物资不浪费原则。应按照防疫工作指引,结合疫情进行研判,在保证防疫效果的前提下,对防疫物资不滥发、不滥用,节约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3.科学使用原则。加强对防疫物资的使用宣传工作,合理、科学地使用防疫物资,让防疫物资正确、充分发挥作用。

二、组织领导

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由物控部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采购部及仓库管理组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及管控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负责接收和储存防疫物资,受理物资申领和物资发放,统筹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

三、物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物资接收: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并妥善保管。

2.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审核后,可以根据每日或每周使用量定量发放。

3.特殊物资储存和使用: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等危化品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部门应按本部门每日使用量申领,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二)数据管理使用部门应建立防疫物资使用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报管控工作小组。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数据,制定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总表。

(三)调度管理储备不足的防疫物资调用原则是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多个使用部门同时申领,一般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进行调度,无法协调的报上级部门决策。

四、物资使用情况汇报

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汇总各部门使用情况后,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报内容。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的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1、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区来贵阳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动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一是鼻夹倒朝上,深色面朝外;二是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三是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緊贴鼻梁;四是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3、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要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4、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是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二是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6、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11

为做好新冠疫情突发时的生产生活相关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责任,确保全县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定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物资保障工作专班

组长:郝雄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刚县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常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王璟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副书记

张临县招商引资中心主任

李菊玲县能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白文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拓龙县供销联社主任

赵明军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刘权伟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李杰县城乡统筹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李建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一是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组,负责粮油菜肉蛋奶等物资需求统计、物资调拨运输储备、分配投送和价格监测监管。2.隔离酒店保障工作组,负责隔离酒店储备、统计、改造、腾退、协议签订和移交。3.水电气暖和成品油基础保障工作组,负责水电气暖及成品油保供工作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基础供给,及时解决断停断供问题。4.企业生产保障工作组,负责联系生产企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工作专班做好封闭式生产经营工作。

二、措施要求

(一)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组

组长:李建刚县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临县招商引资中心主任

白文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成员:刘权伟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赵明军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拓龙县供销联社主任

申伟军县招商引资中心副主任

贺娟县招商引资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招商引资中心,张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1.保障机构:由安心超市(供给范围影剧院以东-朱家湾)、客都超市(宾馆家属楼-华庭苑小区)、科隆达超市、荣兴家园超市(槐里坪新城区)、永旺超市(影剧院以西-美华酒店)5家超市和科隆达、西河子沟2个农贸市场及各镇街负责供应保障。

2.需求来源:招商引资中心联系统计5家超市和2个农贸市场日进货量和日销售量,各镇街各社区每日统计各村组各小区生活物资需求,每日18:00上报工作组,工作组根据需求量进行投送,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

3.物资来源:一是调用各大商超和农贸市场存储;二是启用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库存(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存储成品粮750吨,油类8万斤);三是向市商务局紧急调拨。

4.物资投送:一是根据商超、农贸市场、镇街需求总量配送到各商超、农贸市场、镇街;二是由各社区和镇街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投送至各小区和村组临时发放点。

5.价格监管:价格认证中心每日对商超、农贸市场22种生活必需品进行价格监测,进行价格干预,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

6.舆情管控: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成立疫情防控隔离酒店保障工作组

组长:李建刚县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治军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璟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副书记

成员:李杰县城乡统筹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清科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高慧县卫健局干部

薛丁县经济发展局干部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基本情况:延长县常住人口11.79万人,按照每万人40间隔离病房标准要求,需储备隔离房间472间。全县已储备集中隔离酒店7家共计房间475间,其中60间以上4处326间(分别为安林酒店75间、柠檬酒店109间、碧景园酒店60间,旧中医院82间);40-60间3处149间(分别为博凯悦酒店45间、美华酒店57间、延长宾馆47间);政府集中医学隔离点32间,合计507间。

1.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隔离酒店实施“一店一案”,按要求对“三区两通道”进行全面改造(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供应区,工作人员通道、隔离人员通道),严格按“三区两通道”对隔离场所进行设置。

2.签订租赁协议:经发局和隔离酒店签订租赁协议,隔离酒店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对办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终止。

3.隔离酒店启用方案:隔离酒店启用按照县应对办(24小时/48小时/72小时投入使用)三步方案实施。依次投入使用顺序为24小时投入使用交口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博凯悦酒店和安林酒店。48小时投入使用美华酒店和柠檬酒店。72小时投入使用碧景园酒店、延长宾馆和旧中医院。

4.限时腾退:根据县应对办6小时腾空方案,疫情紧急状态下备用酒店接到指令后6小时内全部撤离旅客,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做好隔离准备,隔离酒店全部腾退后,由卫生部门工作专班接管使用。

(三)成立水电气暖保障工作组

组长:王璟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菊玲县能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呼富强县项目办主任

成员:刘权伟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申伟军县招商引资中心副主任

侯玉朝县项目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项目办,呼富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1.职责划分:供水公司负责县域生产生活用水,镇街负责乡镇居民用水。供电公司负责县域内生产企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城燃公司负责供气,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供暖,招商引资中心负责成品油供给。

2.各企业和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突发停供断供第一时间上报经发局,及时启用预案进行抢修保供。

(四)成立生产企业正常运行保障工作组

组长:李建刚县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菊玲县能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赵明军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能源建设服务中心,李菊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县封控措施,制定封闭式运行预案,成立工作专班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12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xx〕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构架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五、应对措施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六、重点人群保障流程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将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信息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社会公布。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四)夯实基层力量。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和履约管理,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5+3”全科医生,引导定向医学生积极赴基层就业,不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学历人才。

加强应急人才储备,做好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及培训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我镇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防控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要及时做好患者及接触者思想工作,并采取隔离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病毒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由镇党委书记周少雄担任组长,葛高烽、吴海滨任副组长,张潮、黄丹娣、楼泽勇、杨狄、吴驰、郭迪飞、季垲、寿远超、傅澍湘、李志苗、李建华、屠家威等同志为机构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吴海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职责

1.信息沟通。各相关职能办、站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钉钉、传真)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以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冠肺炎情况。

3.联防联控。相关职能办、站所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集中办公。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镇三楼“四个平台”指挥室。

三、工作职责和分工

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由李建华同志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疫情信息和疫情流行区回诸等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市卫健局,同时,将信息实时反馈至姚江派出所和姚江镇中心卫生院,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市卫健局联系对接,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配备和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点的应急准备工作;承担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传统战线。由杨狄同志牵头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负面对象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财政办公室。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郭迪飞同志牵头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协助做好因公感染新冠肺炎工作人员的工伤评定工作,落实相关待遇补助;对节后企业返工回流人员进行摸排,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由李志苗同志牵头负责,开展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开展饲养动物疫情防治工作,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饲养动物疫情监测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饲养动物疫情情况;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由吴海滨同志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做好出租房外来人员信息摸排工作,及时联系派出所进行处置各行政村(社区)在摸排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外来人员或房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由屠家威同志牵头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实施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所开展非法活禽、野生动物等交易的整治行动。

(八)市场监管局姚江所。由王颖同志牵头负责,监督管理疫情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加强对所有农贸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督促市场举办者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禽类交易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非法活禽等交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加强市场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场所的清洁消毒,切实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加强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行为。

(九)各驻村指导分中心。由黄丹娣同志牵头负责,督促各行政村(社区)按要求及时进行人员摸排和信息日报,并将信息于每日下午4:00前汇总上报至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包村领导负责对所包村(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落实;驻村(社区)干部做好所驻村(社区)相关人员的摸排、审核、把关工作,并做好村民的宣传告知工作。

(十)各行政村(社区)。由各包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各行政村(社区)按要求全面开展来自疫情流行区人员的信息摸排和信息日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规范报送相关信息,并注意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做好来自疫情流行区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工作,落实在家进行隔离医学的防控要求;负责村(社区)内出租房外来人口的摸排工作;督促本村(社区)农贸市场举办者对市场进行彻底清理、消毒、无害化处理;协助镇政府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积极组织本村(社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告示张贴并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配合镇政府、派出所、姚江镇中心卫生院落实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追查、相关场所、人员的隔离、疫点、疫区的封锁等防控措施。

(十一)姚江派出所。由寿远超同志牵头负责,派员参加摸排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姚江镇中心卫生院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通畅,协助相关站所依法追踪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落实强制隔离措施;配合镇政府进村入户对疫情流行地区回(来)诸人员进行地毯式摸排;通过流动人口暂住证办理情况和反馈下来的大数据,及时汇总反馈疫情流行地区回(来)诸人员相关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依法打击造谣者;协助农业农村办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

(十二)姚江镇中心卫生院。由李建华同志牵头负责,组织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完善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开展疫情常规检测工作;下派社区医生对各村(社区)疫情流行区人员信息和重点人员进行摸排跟踪,并按照摸排小组工作要求,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派出所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全面完成医护人员防护级别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医务人员培训等各项防控工作;做好健康宣教,并通过上门随访、视频通话等方式对疫情流行地区返诸人员进行健康随访;落实居家医学隔离措施,按照防控要求由医务人员每日对隔离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做好隔离点随时消毒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污水、医疗废物等处置工作。

四、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发生疫情防控时,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疫情防控结束后,镇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二)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疫情防控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的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征用物资、劳务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建设,承担疫情防控及苗头报告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立人员数据库,平战结合、分类管理、明确职责。

(三)培训与演练。加强辖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定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应急演练。

(四)物资、经费保障。制定落实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机制。发生疫情防控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镇政府根据疫情情况和响应等级,及时设立集中隔离点,要求单人单间,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的单位,应服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

(六)宣传教育。镇宣传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广播等媒体进行防疫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疫情防控。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14

为持续做好我营业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场所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防控为先”原则,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警觉不降低、举措不放松,切实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二、消费者保护

1、落实戴口罩、检测登记制度。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消费者不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场所拒绝其进入。

2、实施预约限流措施。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上网人流。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严格执行限流限量要求。

3、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监督进入场所的员工和消费者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场所防控管理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2、加强消毒通风。每日营业前对场所内外公共部位(门厅、前台、独用楼道、独用电梯、楼梯、场所内卫生间、门把手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营业期间,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显示器、键盘、耳机、鼠标等进行消杀,做到“一客一消毒”。场所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3、配备防护物资。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4、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疫情期间场所运营规则及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生活物资应急预案15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xxxx);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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