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服避孕药的疑问

来源:优雅品味吧 2.6W

口服避孕药的疑问,生理学研究表明,女性大约在35岁以后,身体开始走“下坡路”,维系青春的雌激素逐渐“入不敷出”,机体的免疫功能也随岁月的流逝而悄然下降,很难承受人工流产对健康的负面影响。因此,选择安全、方便且副作用小的避孕药品就显得特别重要。了解一下口服避孕药的疑问。

口服避孕药的疑问1

验孕

避孕的方法很多,其中口服避孕药仍不失为有效的方法之一。然而许多女性朋友对此却疑虑重重,担心药物副作用损害健康。因此,有必要还避孕药一个清白,为女性朋友选择口服避孕药释疑解惑,正本清源。

疑虑之一:会使人发胖

对绝大多数的女性来说,新型的低剂量口服避孕药并不会导致体重增加,只有少数女性可能会因服用口服避孕药而导致体重略微增加。但是,对这种“发福”不必忧心忡忡,这只是暂时现象,停药后体重就会下降。如果服用口服避孕药增加了女性的食欲,通过控制食物摄入量,将有助于控制体重,只要坚持饮食规律,营养均衡,注意锻炼,女性依然可以保持良好身材。

疑虑之二:会造成性欲减退

性机能是由大脑、神经控制,并通过生殖器官进行的。避孕药可以抑制排卵,与抑制神经系统无关。极少数女性服药后出现性欲减退现象,多为心理因素作祟。个别女性服药后会出现乳房胀痛、恶心、呕吐、头晕等早孕反应,会疑窦丛生,有可能因此而影响性欲。大量事实证明,大多数女性服用避孕药后,因解除了怀孕的后顾之忧而增强了性欲;还有些女性服药后缓解了痛经,月经变得规律了,以致心情愉快,性生活质量也上了“新台阶”。

关于口服避孕药的疑问
  

疑虑之三:对再生育有影响

避孕药只是在服用期有效,一旦停药,便会恢复正常的生育能力。停药后,女性怀孕分娩婴儿的'先天畸形发生率与未服避孕药女性分娩的对照也无明显差异。至于医生叮嘱服药女性在停药后用安全套或其他工具避孕3~6个月再怀孕,那是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因为在服药期间,子宫内膜会发生一些小小的变化,有碍受精卵的发育,如果停药后立即怀孕,不利于胎儿的正常发育。而停药后经过3~6个月的休养生息,待孕育胎儿的子宫“水土肥沃”了,宝宝便可在子宫内茁壮成长。

疑虑之四:与肿瘤的关系

这个担心总是最能使欲选择服用避孕药的女性望而却步。对绝大多数的女性来说,口服避孕药是一种安全而有效的避孕方法。口服避孕药中的激素不同于皮质激素,它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激素。目前国内外大量研究都不能证实避孕药能增加肿瘤的发生率。相反,长期服用避孕药可预防子宫癌、卵巢癌、卵巢囊肿及良性乳房疾病等多种疾病的发生。有痛经的女性,服药后多数能消除或减轻痛经症状。只要你不属于复方口服避孕药的禁忌人群,如乳腺癌患者等,就可以长期使用。

如果你心中的疑团已解,就可以决定接纳口服避孕药了。但是,我还要提醒你,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选用口服避孕药。在选择及服用避孕药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

口服避孕药的疑问2

口服避孕药的安全性获国际公认

医学界历来怀疑避孕药对胎儿可能有影响。一些研究显示,口服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影响胎儿免疫系统的发育,增加下一代患过敏性鼻炎的可能性,但多项流行病学研究和动物实验均未能证明口服避孕药物会引起胎儿畸形,也未证实孕前或孕期使用避孕药与新生儿的各种先天性畸形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1989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终于取消了“口服避孕药具有致畸危险”的警告。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修订了《避孕方法选择的医学标准》,认为“在妊娠期间服用口服避孕药未发现已知的对母婴不利的影响”。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邓敏端介绍,目前在市面上的药店能买到的基本上是新一代的短效复方避孕药,其特点是激素剂量比较少,雌激素含量在20~30微克的水平,所含孕激素的副作用也很小。因此,停药后只要来了月经,下一个月便可考虑妊娠,而服用后意外怀孕也不一定要做人流。

邓敏端指出,服用长效口服避孕药后雌激素储存在脂肪组织内缓慢释放,长时间起作用,因此每个月吃一粒就够了。不过停药后,体内常会有雌激素蓄积,可能会有2~3个月发生月经紊乱,例如月经延长、淋漓不尽、周期不规则等。因此,建议服用长效口服避孕药者在需要停药时,最好在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短效避孕药3个月作为过渡,其间不能马上怀孕。长效口服避孕药虽然服用方便,但副反应重,如恶心呕吐、白带增多、子宫出血较多等,现在已经不提倡使用,特别是未生育过的妇女最好不用。

口服避孕药为什么会失效?

邓敏端介绍,很多吃了避孕药却意外怀孕的情况与紧急避孕药有关。如果按说明书的规定服药,避孕失败的概率是相当低的。但是,有的人没按要求在同房后72小时内服用;有的人吃完后继续过性生活而又不使用其他避孕措施,以为这种药会持续起效;有的人在一个月内多次使用紧急避孕药……种种情况导致避孕失败率上升。

还有一种情况是口服避孕药的作用可能会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而导致药效降低。例如,同时服用利福平抗结核或服用苯妥英钠抗惊厥等情况,均有可能在服药期间怀孕。邓敏端建议详细阅读口服避孕药的说明书,上面会列出影响药效的各种药物名单。

关于口服避孕药的疑问 第2张
  

致畸敏感期不要乱用药

邓敏端介绍,人类怀孕存在一个致畸敏感期:从停经33天到怀孕12周。在33天之前,受精卵进行细胞分裂,细胞数目不断增长,但还没定向分化为头、手、心脏等器官和组织,药物对胚胎的打击呈“全或无”效应――药物造成的打击要么特别重大,导致胚胎流产;要么完全没事,胚胎继续发育而没有畸形。在致畸敏感期,胎儿的各个器官开始分化,例如心脏的发育时期受到药物的'影响,便可能造成房间隔、室间隔缺损等先天性心脏病。

过了12周之后,药物的影响相对较小,但神经系统等仍在不断发育中,一直持续到出生后,因此12周之后药物依然可能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在整个妊娠期间使用药物都需要很小心: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用,必需使用者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少的药物,而且尽可能避免在致畸敏感期使用。

美国FDA根据药物影响妊娠期间胎儿发育的危险程度不同,把药物分为A、B、C、D和X五类。A类最安全,如维生素B1、B2、叶酸、维生素E等;B类比较安全,如大多数青霉素类及头孢类抗生素;C类有一定的危险,应尽量避免,如阿司匹林、降压药氨氯地平等;D类明确对胎儿有损害,孕妇患有严重疾病必须使用时才考虑用,如大多数抗肿瘤药;X类危险极大,绝对不能用,如抗病毒药利巴韦林、降脂药辛伐他汀等。

专家提醒

做好补救措施但不盲目安胎

在致畸敏感期吃错药的孕妇处于高危妊娠状态,邓敏端建议她们进行产前优生咨询和产前诊断。尽管口服避孕药对胎儿威胁不大,但谨慎起见也应该进行检查。这些检查包括在早孕期(11~13周)进行B超筛查,在中孕期(20~24周)进行彩超检查;早孕期和中孕期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在7~10周进行绒毛活检;在16~20周进行羊水穿刺检查;在20周以后可以抽取脐血检查。这些后期措施能有效地发现很多胎儿畸形或发育异常。

药物和各种因素还会导致一些孕妇出现先兆流产,即阴道有少量出血、下腹隐隐作痛等。邓敏端称,先兆流产可能是孕妇的问题,例如黄体功能不全,补充黄体酮就好了;也可能是胚胎本身发育出了问题,被自然选择所淘汰,但很多孕妇和家属不能理解,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安胎,结果反而违背了优生规律。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从优生的角度考虑,对先兆流产并不积极安胎,宁愿流产后再怀一个健康的孩子。

有先兆流产病史的孕妇,应该及时进行产前优生咨询和产前诊断。但是一些孕妇对此怀有顾虑,邓敏端解释道,事实上做羊水穿刺导致的流产率小于1%,脐带穿刺的流产率在1%~3%之间,操作熟练者流产率会更低,患者不必过度忧虑。如果检查发现胎儿有严重缺陷,就需要引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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