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标准制定岂能如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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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标准制定岂能如儿戏,越来越多孩子网游成瘾,这就是个需要认真对待、万不可当儿戏的事。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是一个社会问题,下面分享网瘾标准制定岂能如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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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网友对网瘾是否就确定是精神类疾病,需要进行“治疗”这一说法存疑。而且对在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情况之下,就一刀切把“每周上网四十小时以上”当成是衡量网瘾标准这样的做法感到没办法认同。

现代社会信息发达,网络、电脑几乎是成了每个人生活工作娱乐的必需品。长期接触电脑,每周上网超过四十小时以上的大有人在。现在突然一下子被莫名其妙的规定成了“网瘾”,这即让人感觉不舒服,也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我们比较怀疑的是这个“每周四十小时”的数据标准是怎么来的?经过任何长期的观察研究、科学有效的调查取样和甄别了吗?

为什么不是每周四十一小时?如果是每周三十九小时那是不是就没事了?这种不分每个人所处的'地域不同、工作差别,年龄大小、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的差异,以“一刀切”的形式进行粗暴划分的方法首先就是不科学的和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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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件事是我们是全世界第一个把“网瘾”当成精神类疾病进行鉴定治疗的国家,这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争议性,被许多专家所质疑。我们可以说喝酒是酒瘾、抽烟有烟瘾,但整天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算不算上瘾?每天不跑步就浑身难受算不算上瘾?很明显一个成年人有支配他身体进行任何健康或者不是那么健康的活动的权利。

把这些都盲目武断的斥之为“瘾”,甚至归纳到精神类疾病的范畴之内去是不负责任的和荒谬不经的。而拿这一标准随意的去套用到那些尚未成年人身上去则更是很危险的:这会不会给他们的成长造成什么影响?会不会由此而使他们形成什么阴影?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慎重考虑的。

到现在为止中国的网民已经达到了2.53亿之多,其中至少有400万是未成年人。这是个非常庞大的数字,所以任何针对他们制定的政策、法规、制度都应该而且必须采取科学谨慎的态度。

因为造成社会影响太大、波及面太广。我们不希望再看到有像用电击手段治疗未成年人网瘾这样明显荒谬不合理的事件再次发生了。在此呼吁相关的部门和专家们:网瘾诊断标准的制定不是儿戏,请谨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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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标准如何制定?

接到卫生部的委托任务后,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成立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高雪屏介绍:“网瘾标准的制定,主要沿用国外的标准。将在国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网络成瘾者的情况,进行修订。”

高雪屏说,在网瘾的界定上,一些标准的界定还要进行精细的调查分析。“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高雪屏说,有的人上网一周左右即可成瘾,有的时间则更长,成瘾者主要以玩游戏为主。游戏很有吸引力,孩子在接触中,感受到它有无尽的乐趣,兴趣点自然而然的就转移到游戏上了。目前做的,正是这些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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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治疗是下下策

对于青少年来说,大多数不能很好地认识网络,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认为,网络就是用来玩的,而不是用来用的。高雪屏称,要想戒除网瘾,尤其戒除青少年的网瘾,预防应放在首位,尽量少用药物治疗。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家长、老师、医生和孩子本身需要共同努力

“特别是家长和老师要加强学习,与时俱进,要学习怎么上网,上网该做什么,家长、学校、社会要相互配合,这样才能正确积极的引导孩子健康上网。”高雪屏说,选择药物治疗是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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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时间长短论“瘾”太不科学

“每周上网超40小时就算成瘾”的`说法却引起众多网友不解。网瘾者固然爱泡网,有一定上网投入时间,但显然不必然以时间区分迷恋程度。如网络工作者或依靠电脑上班族,每周上网60个小时都会有,是否成瘾?

一位银川网友调侃说,每周一到五,早上8时到单位开始上网,17时下班,上网时间9个小时,下班后到家18时上网,半夜23时关闭电脑,。一天就有14个小时在线,周六周日上网时间暂时不计,如此计算周一到周五上网时间是70个小时,按专家标准可以确定不是“网瘾”,简直是“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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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网友“余人月”也表示,不知每周40小时标准如何计算?有无网瘾本应看是否对上网有很强依赖性痴迷性,理智上是否能克制,并因此产生异常行为或症状。以时间长短作为成瘾标准,既失之简单化,也不科学。试问:如此网瘾标准难道不荒唐?再说,每周上网38小时就没有成瘾?以时间界定方法与刻舟求剑无异,好比精神病患可能有光膀子或打人的表现,但并不是不穿衣服或暴力行为都是精神病。

据介绍,“网瘾综合征”在国外更多也只是当作“行为依赖”,即使是全球最先提出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美国心理学家金伯利?杨,也认为网瘾不是一种独立心理疾病,而是已知的“冲动控制障碍症”在网络使用者身上的体现,也就是和电视病空调病等等一样,属于非强迫性心理依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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